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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學院教育目標


一、臺北市立大學定位、宗旨與教育目標

    臺北市立大學組織規程第二條:「臺北市立大學以關注城市發展之綜合型大學為定位。以培育城市發展所需之學術研究、科學發展、文化創新及管理專業人才,強化人文藝術、師資培育、休閒健康與國家運動競技實力,達成培植良師、提升文化、關懷社區、服務社會,促進城市與國家整體發展為宗旨。」
原校教育目標三力改為:
  紮實的專業力
  全人的通識力
  卓越的社會力
  全球的移動力
  精湛的鑑賞力

二、理學院願景:培養具備數理及資訊素養、推理能力、問題解決等專業能力的科學人。

三、理學院教育目標:
  1.掌握資訊、數理、環境及體育之科技發展趨勢
  2.培育數理、資訊、環境及體育科學之創新研究人才
  3.推廣科普化的數理、環教及體育理念與實務

四、理學院核心能力:
  1.數理、資訊與運動技能基本能力
  2.科學推理能力
  3.創新與研究能力
  4.科技專業知能(由各系所訂定)

五、理學院基本素養:
  1.科學推理與問題研究
  2.創造力與獨立研究
  3.理性思考與環境關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