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「110學年度第1學期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申請」事宜,
配合5月行政會議國際長簡報,
本案延長收件日為5月25日(週二),
提醒仍有意願申請本案的師長盡速辦理相關作業。
另依據臺北市立大學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要點第八點:「開課單位每學期應對申請獎勵之全英語授課課程,適時評估成效;並請授課教師於學期結束後二個月內提供全英語授課經驗報告表(如附表2)送開課單位課程委員會及國際事務處作為推動全英語授課課程
規劃之參考」;為瞭解教師授課情況,請各位師長配合辦理。
※相關文件如附件供參考
1.臺北市立大學獎勵教師全英語授課實施要點
2.申請表(附表1)
3.全英語授課經驗報告表(附表2)
*或連結至國際處網頁https://international.utaipei.edu.tw/p/405-1006-64325,c6681.php?Lang=zh-tw